>详细近代以来,杭州湾南岸盐场地区产生一种名为"子母传沙"的土地占有惯例.世代居住于此的灶户们相信,他们的祖先早在明代就被官府"勒派为丁"而从事煎盐生产;清代摊丁入地改革后,他们的丁名又被官府登记在册,从而获得了当地盐场沙地的所有权;自此以后,从这些沙地由南向北淤涨成陆的土地,一律归灶户及其后裔所有,由他们围垦、出租或者转卖,子母相生,永永相续.在此基础上,当地逐渐产生出形态各异的"一田两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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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子母传沙:明清时期杭州湾南岸的盐场社会与地权格局》
文献摘要:
近代以来,杭州湾南岸盐场地区产生一种名为"子母传沙"的土地占有惯例.世代居住于此的灶户们相信,他们的祖先早在明代就被官府"勒派为丁"而从事煎盐生产;清代摊丁入地改革后,他们的丁名又被官府登记在册,从而获得了当地盐场沙地的所有权;自此以后,从这些沙地由南向北淤涨成陆的土地,一律归灶户及其后裔所有,...>>详细近代以来,杭州湾南岸盐场地区产生一种名为"子母传沙"的土地占有惯例.世代居住于此的灶户们相信,他们的祖先早在明代就被官府"勒派为丁"而从事煎盐生产;清代摊丁入地改革后,他们的丁名又被官府登记在册,从而获得了当地盐场沙地的所有权;自此以后,从这些沙地由南向北淤涨成陆的土地,一律归灶户及其后裔所有,由他们围垦、出租或者转卖,子母相生,永永相续.在此基础上,当地逐渐产生出形态各异的"一田两主"格局.
文献关键词:
作者姓名:
蒋宏达
作者机构: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蒋宏达-.《子母传沙:明清时期杭州湾南岸的盐场社会与地权格局》 )[J].近代史研究,2022(01):113-113
A类:
勒派,丁入地
B类:
明清时期,杭州湾,南岸,盐场,地权,近代以来,区产,惯例,世代,相信,祖先,官府,改革后,登记在册,沙地,所有权,自此以后,由南向北,涨成,成陆,一律,后裔,围垦,出租,转卖,相生,相续,形态各异
AB值:
0.30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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