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我国考试刑法的历史溯源及其证成
文献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考试犯罪的罪名体系,考试刑法的提出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考试刑法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从唐代开始对考试作弊适用刑罚,且刑罚适用对象不限于官员.宋代的考试作弊处罚立法较为全面,但处罚较轻.明代的处罚力度较大,但处罚的随意性较强.清代重刑主义色彩浓厚,分类处罚开始出现.虽然在我国古代未能形成独立的考试刑法,但是关于考试作弊的处罚规定对研究考试刑法、规制考试作弊行为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考试刑法有其存在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制度根基,为以独立的考试制度为前提、以考试法益为保护对象、对违反考试行政法的行为进行强化制裁的刑法规范.
文献关键词:
考试刑法;考试作弊;考试犯罪;代替考试罪;受贿罪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姜子倩
作者机构: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210031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姜子倩-.我国考试刑法的历史溯源及其证成)[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04):153-160
A类:
考试刑法,考试犯罪,代替考试罪
B类:
国考,历史溯源,证成,刑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罪名体系,历史渊源,唐代,考试作弊,用刑,刑罚适用,适用对象,不限,官员,宋代,处罚,较轻,随意性,重刑主义,作弊行为,考试制度,考试法,法益,保护对象,违反,试行,行政法,制裁,刑法规范,受贿罪
AB值:
0.277323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