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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个人信息委托处理中受托人的地位、义务与责任
文献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质上区分了个人信息处理者与受托人的二元角色.相较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受托人无法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只须承担较少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定义务.一是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协助义务,二是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在委托事项合法时,受托人违反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委托人承担替代责任.受托人违反协助义务造成损害的,受托人转化成为个人信息处理者,按照定作人责任与委托人承担按份责任.在委托事项违法时,受托人若是明知违法,或者受托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共同侵权产生的连带责任.受托人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却未发现违法事项的,应当类推适用通知-删除规则.
文献关键词:
个人信息;委托处理;共同侵权;定作人责任;审查义务
作者姓名:
阮神裕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阮神裕-.个人信息委托处理中受托人的地位、义务与责任)[J].当代法学,2022(05):110-119
A类:
定作人责任
B类:
委托处理,受托人,个人信息保护法,上区,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目的,法定义务,个人信息安全,委托事项,违反,委托人,转化成,按份责任,若是,明知,未尽,合理审查,审查义务,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法事,类推适用,删除
AB值:
0.20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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