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刑法中的隐性连带责任
文献摘要:
与过去不同,现代的连带责任主要规定在民法中,刑事调整的重要原则是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尽管如此,我国刑法在规定前科报告制度和交通肇事罪、窝藏罪、包庇罪时,仍然有隐性连带责任的痕迹存在.为此,要坚决秉持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基本立场,在刑法制度设计时防止社会防卫思想的过度扩张;要废除前科报告义务,增加前科消灭制度;对交通肇事罪、窝藏罪、包庇罪的成立范围进行限缩.
文献关键词:
刑法;隐性连带责任;株连制度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王利宾
作者机构:
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46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王利宾-.论刑法中的隐性连带责任)[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22(01):82-90
A类:
隐性连带责任,窝藏罪,株连制度
B类:
刑法,刑事,重要原则,罪责,自负,尽管如此,前科报告,报告制度,交通肇事罪,包庇罪,痕迹,基本立场,社会防卫,过度扩张,废除,前科消灭制度,限缩
AB值:
0.23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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