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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民法典》中婚姻效力瑕疵的封闭性
文献摘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婚姻效力瑕疵的规定应该解释为具有封闭性.从法政策的视角看,欺诈行为只有在涉及婚姻实质时才会影响婚姻效力,而法定的涉及婚姻实质的欺诈只有隐瞒重大疾病这一种;重大误解不足以构成撤销婚姻的事由;采取虚伪表示不影响婚姻效力的立场,反而更加有助于减少假结婚、假离婚等行为,且有利于维护婚姻登记公信力,至于附带的经济损害则可以通过区分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的法律技术加以救济;除未达法定婚龄者外,其他人不纯因其行为能力欠缺而致婚姻效力受影响,否则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弱势群体结婚的权利;《民法典(草案)》中曾规定"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婚姻登记",是为了解决"被结婚"这种特殊的婚姻不成立问题.从教义学的视角看,结婚的意思可以分为实质结婚意思和形式结婚意思,在我国法中,二者只要具备其一,就符合"自愿结婚"的要求,可以成立有效的婚姻.
文献关键词:
婚姻效力瑕疵;封闭性;实质结婚意思;形式结婚意思
作者姓名:
龙俊
作者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龙俊-.《民法典》中婚姻效力瑕疵的封闭性)[J].社会科学辑刊,2022(04):68-78
A类:
婚姻效力瑕疵,婚姻登记公信力,实质结婚意思,形式结婚意思
B类:
民法典,封闭性,婚姻家庭编,法政策,欺诈行为,隐瞒,重大疾病,重大误解,撤销,事由,虚伪表示,假结婚,假离婚,至于,附带,分身,身份行为,法律技术,救济,法定婚龄,其他人,不纯,行为能力,否则,相当于,变相,剥夺,弱势群体,草案,中曾,伪造,变造,冒用,证件,骗取,婚姻不成立,教义学,学的视角,国法
AB值:
0.3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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