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文献摘要: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保护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能够充分实现对信息主体的私法救济.个人信息侵权在归责原则上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兼顾了自然人的信息权益保护与他人的行为自由,具有适用上的妥当性.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损害包括所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造成的各类损害,对损害的认定应坚持在一般性保护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境加以确定.个人信息侵权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选取应考虑信息处理者与信息主体之间诉讼与举证能力的实质差异有所变通.个人信息侵权中精神损害的认定仍要坚持"严重性"标准,且在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上,应与财产损害相统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进行确定.
文献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侵权损害赔偿;规则适用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廉霄
作者机构: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廉霄-.论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22(06):1-10
A类:
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B类:
个人信息侵权,侵权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责任,个人信息权益,民事,保护体系,信息主体,私法救济,归责原则,原则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自然人,权益保护,人的行为,行为自由,妥当,侵害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处理,信息处理活动,一般性,保护基,侵权赔偿,赔偿案,举证责任分配,证明标准,信息处理者,所变,变通,精神损害,仍要,严重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则适用
AB值:
0.3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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