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建构的责任路径
文献摘要:
人工智能的类人属性引发了人们对其主体性问题的思考,哲学和传统法学上的主体性主要以自由意志为支撑,目前人工智能远未达到自由意志的程度.当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建构应围绕强人工智能进行,其主体性的本质是责任,需要为人工智能构建一种以责任承担为基础的特殊财产性法律主体.当人工智能因不可归责于他人的行为造成损害或伤害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如果有第三方行为介入作为共同原因力,则与人工智能一起共同承担责任.为落实责任承担,需要为人工智能建立特殊的财产制度,人工智能强制保险、雇员薪资、储备基金、图灵注册等方式可作为财产来源,行为监视、算法修改、数据删除、物理销毁等可作为辅助的责任承担方式.
文献关键词: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法律责任;财产制度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郑文革
作者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郑文革-.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建构的责任路径)[J].中国应用法学,2022(05):221-231
A类:
B类:
法律主体,主体建构,传统法,自由意志,远未,强人工智能,智能构建,财产性,归责,人的行为,民事或,刑事责任,方行,原因力,共同承担,承担责任,财产制度,强制保险,雇员,薪资,储备基金,图灵,财产来源,监视,删除,销毁,责任承担方式,法律责任
AB值:
0.4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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