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积极刑法观的反思与批判
文献摘要:
面对日益增加的社会风险,我国刑事立法不断扩张处罚的范围,这种立法的积极姿态也得到了学者的认同,从而形成了积极刑法观的主张.积极刑法观的含义包括理念、立法、司法三个方面,其与预防刑法观、风险刑法观与功能主义刑法观都存在不同.无论从现实还是从法理层面而言,积极刑法观都存在许多疑问.在现实层面,我国现行刑法的结构并非是厉而不严,而是又严又厉.刑法的但书规定意味着立法采取定性加定量的模式,这与积极刑法观的立论或多或少存在冲突.我国司法机关一直采取扩张解释乃至于类推解释来适用刑法,因此指望通过司法实践来限缩处罚范围的观点并不现实.在法理层面,积极刑法观导致了刑罚权的过度扩张,冲击了人的基本自由,因而抵触宪法;同时它也违反了谦抑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具体要求,并且作为其依据的积极一般预防理论的根基并不稳固.在方法论上,必须重提"李斯特鸿沟"的重要法治意义.
文献关键词:
积极刑法观;刑法结构;积极一般预防;罪刑法定;李斯特鸿沟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王俊
作者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王俊-.积极刑法观的反思与批判)[J].法学,2022(02):68-85
A类:
B类:
积极刑法观,社会风险,刑事立法,预防刑法观,风险刑法,功能主义,多疑,疑问,行刑,不严,但书,加定,立论,或多或少,司法机关,扩张解释,乃至于,类推解释,用刑,指望,司法实践,限缩,处罚范围,刑罚,过度扩张,抵触,宪法,违反,谦抑,比例原则,具体要求,积极一般预防,不稳固,重提,李斯特鸿沟,法治意义,刑法结构,罪刑法定
AB值:
0.34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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