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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人工智能刑事主体地位之否定与挑战
文献摘要:
2018年,随着国务院发布《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为代表的刑法学者,开始对人工智能和刑法的联结作出深刻研判,由此我国刑法学界正式宣布“人工智能+刑法”这一研究课题的到来,这也掀起了一阵新的研究热潮。2015年7月1日“德国机器人伤人事件”,让学者们开始对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识产生警觉,并在刑法的主体地位上开始思考对策。2017年10月沙特阿拉伯授予表情机器人“索菲亚”公民身份,并对其设计者喊出“我想毁灭人类”的惊人之语,这更膨化了刑法学者对人工智能主体地位的诉求。这些学者为人类安危作出的冥思价值不可否认,但当下赋予人工智能刑事主体地位的要求可能缺乏现实理性。 好学、自豪、奋进等诸多情感体验,有利于构建乐观 向上、智慧练达、宽容大度、果敢坚定的人格,实现 个性心理品质优化,为将来成为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优 秀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文献关键词:
作者姓名:
成琳
作者机构: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成琳-.人工智能刑事主体地位之否定与挑战)[J].警戒线,2022(47):60-64
A类:
刑事主体地位
B类:
人工智能发展,华东政法大学,大学教授,刑法学,法学界,宣布,研究课题,一阵,伤人,自我意识,警觉,思考对策,沙特阿拉伯,授予,表情,索菲亚,公民身份,设计者,喊出,毁灭,惊人,膨化,人工智能主体,安危,冥思,不可否认,现实理性,好学,自豪,多情,情感体验,练达,宽容,大度,果敢,性心理,心理品质,品质优化,良好基础
AB值:
0.42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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