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监察工作人员准司法属性与刑法适用
文献摘要:
《刑法》 第94条的立法逻辑表明,只要实质行使侦查、 检察、 审判、 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都可以视为司法工作人员.监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犯罪调查职责时,具备原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实质,基于职责决定主体性质的立法逻辑,此时监察工作人员具备准司法工作人员的基本属性,可以适用刑法有关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规定.监察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犯罪调查职责时,不仅要遵守《监察法》及其配套法律规范,还要符合刑法的有关规定.监察工作人员在职务犯罪调查过程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可以构成刑法中有关司法工作人员犯罪而受到刑罚处罚.
文献关键词:
监察工作人员;主体性质;职责决定论;准司法工作人员;权责统一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谢芳;刘艳红
作者机构:
东南大学 法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89;中国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 北京 100088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谢芳;刘艳红-.监察工作人员准司法属性与刑法适用)[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06):156-166
A类:
准司法工作人员,职责决定论
B类:
监察工作人员,法属性,刑法适用,立法逻辑,检察,审判,职务犯罪调查,原职,职务犯罪侦查,侦查权,主体性质,基本属性,用刑,监察法,法律规范,调查过程,不正确,履行职责,刑罚,处罚,权责统一
AB值:
0.212611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