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区块链+"时代非法获取比特币行为的刑法规制
文献摘要: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比特币的行为构成财产类犯罪,比特币本身不是违禁品属于"财物".随着科学理念的更新和时代的发展,不能仅将财物解释为有体物.考虑到网络空间的独立性和特殊性,承认比特币是产生于网络空间中的无体物,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存在管理比特币的可能性.由于区块链系统具有不可篡改、匿名等特性,无法从经由私钥生成的公钥和地址中反推出私钥.只要通过了其他网络节点的确认,拥有私钥就拥有了管理比特币的可能.就既遂而言,应立足于"失控说"类型化地予以认定.如果被害人未对私钥备份,行为人取得私钥之时既遂成立.否则,只有在行为人利用非法获取的私钥进行数字签名,并提交至区块链中请求验证交易的时点才能成立财产犯罪的既遂.因为此时被害人已经丧失了对比特币的控制力,能否追回比特币完全凭借运气.
文献关键词:
区块链;比特币;无体物;管理可能性;既遂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杨智博
作者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西安710199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杨智博-."区块链+"时代非法获取比特币行为的刑法规制)[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2):25-32,122
A类:
B类:
非法获取,比特币,刑法规制,非法手段,违禁品,财物,科学理念,网络空间,承认,无体物,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区块链系统,不可篡改,匿名,私钥,公钥,地址,反推,网络节点,既遂,失控,类型化,被害人,备份,行为人,之时,否则,数字签名,提交,请求,时点,财产犯罪,控制力,追回,全凭,运气,管理可能性
AB值:
0.36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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