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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范体系——以《土地管理法》(修正)和《民法典》为基本法
文献摘要: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土地管理法》(修正)和《民法典》为基本法,建立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则体系和结构体系.内容层面,《土地管理法》(修正)确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本规则、配套规则以及参照规则的规则体系,但也存在不足.《民法典》则通过界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在结构层面实现了对其规范的重新定位与体系整合.基于此,可从"同地同权不同适用"落实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具体适用规范.其中,集体成员自治是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同适用"的基本途径;城乡一体化建设是实现"不同适用"的主要内容.在一级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受到统一的规划条件和用途管制;在二级市场,应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一体化流转的配套机制.以此,在规则体系和结构体系内构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适用体系,能最终实现"三位一体"的规范体系.
文献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体系;结构体系;适用体系
作者姓名:
夏沁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2
引用格式:
[1]夏沁-.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范体系——以《土地管理法》(修正)和《民法典》为基本法)[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3):177-187
A类:
成员自治
B类: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体系,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基本法,规则体系,结构体系,基本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属性,结构层,重新定位,体系整合,具体适用,集体成员,基本途径,城乡一体化建设,一级市场,应受,规划条件,用途管制,二级市场,全集,国有建设用地,配套机制,适用体系
AB值:
0.18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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