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民法典体系下著作权权利配置的范式转换
文献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所沿用的"行为设权"的权利配置范式,带有较为明显的技术理性主义的"魅影"和实用主义倾向的烙印,与《民法典》第123条所规定的"专有的权利"之体系价值存在龃龉,并在司法适用中引发了诸多实践难题.为克服"行为设权"范式的不足,应以《民法典》第123条所规定的"专有的权利"为体系依托,充分彰显著作权区别于物权之"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的独特性,对著作权制度的理论前提"经济人假设"进行必要修正,实现对权利人的激励从"一元"走向"多元",同时将降低交易成本作为著作权权利配置的平衡支点,并将以利益为核心作为权利规范表达的基本形式,切实促进权利客体效益的最大化和著作权立法目标的真正实现.
文献关键词:
民法典体系;著作权;权利配置;行为设权;范式转换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梁九业
作者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梁九业-.民法典体系下著作权权利配置的范式转换)[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6):68-78
A类:
行为设权,客体效益
B类:
民法典体系,权利配置,范式转换,著作权法,沿用,技术理性,理性主义,魅影,实用主义,烙印,专有,体系价值,龃龉,司法适用,实践难题,充分彰显,物权,排他,著作权制度,理论前提,经济人,权利人,一元,交易成本,支点,规范表达,基本形式,权利客体,立法目标
AB值:
0.37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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