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法网范围
文献摘要: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增设虽受一定舆论影响,但立法机关对本罪的法网范围及其处罚采取了较为克制的态度,理解本罪的适用需要了解其立法背景与相关争议问题.为避免本罪的道德化倾向,在将本罪保护法益界定为特定女性的性自主权的前提下,需要对其法网范围适当限缩.将本罪与强奸罪理解为互斥关系,既非对立思维的产物,也非纯粹的理论游戏,有助于本罪的妥当适用."特殊职责"要存在于行为之时,且应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有持续性,其实质是使得低龄未成年女性产生生活和精神上的依赖,从而对其性自主权造成实质性影响."发生性关系"应为狭义上的性交关系."情节恶劣"是本罪的法定刑加重情节,对其认定要从多方面考虑,同时这也不意味着本罪的成立完全不需要考虑罪量因素.常年持续的性虐待事案跨越不同年龄段的场合,可能成立强奸罪与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数罪.
文献关键词:
特殊职责人员;处罚范围;发生性关系;强奸罪;情节恶劣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付立庆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付立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法网范围)[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2(02):121-134
A类:
性交关系
B类: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法网,立法机关,克制,解本,立法背景,道德化,保护法益,性自主权,限缩,强奸罪,互斥,既非,纯粹,妥当,之时,其实质,低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狭义,情节恶劣,法定刑,加重情节,不意,罪量,常年,性虐待,不同年龄段,特殊职责人员,处罚范围
AB值:
0.29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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